投保人是指與保險公司訂立合同、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單位或個人,即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的人。 如果車主為自己的汽車投保,則投保人與被保險人是一致的;如果其他人為不屬于自己的車輛投保,則投保人與被保險人是不一致的。這兩種情況都是保險公司允許的。 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一致會產生兩方面影響:一方面,被保險人不負交保險費的義務,該項義務由投保人承擔,即誰投保誰交保險費;另一方面,車輛發生部分損失時,可由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索賠。車輛發生全部損失時(如車輛被盜搶、碰撞中車輛報廢等),必須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索賠,而投保人則沒有此項權利。在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一致的情況下,則沒有以上兩方面的區分。